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武船院党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工作程序
(一)申报人对照各系列申报资格评审条件文件,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1)交至所在单位(部门);
(二)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有关文件,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等进行初审,信息汇总并打印盖章后,报送至职改办(纸质版及电子版)(12月17日16:00前完成);
(三)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人员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至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填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教师序列填第8页、实验序列填第10页)后交至院职改办(12月23日12:00前完成)。
(五)基层专业(学科)评议组(8个二级学院、公共课部、工业中心、马院与士官学院及辅导员分别组成11个评议组)评议推荐,并在《评审表》上签署初评意见及表决结果后报院职改办。同时提交书面评议报告(包括评议组组长、成员、评议时间地点、评议结果汇总等)(12月27日16:00前完成)。
(六)组织认定
学院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评审会议。
(七)结果公示与上报
院职改办将认定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八)结果备案
学院按要求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结果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工作要求
1、申报人必须据实提供学历、资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严格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周密组织,指导教师申报,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退回。
3、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迫,统一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进行;各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送材料。
附件1: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
院职改办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