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2-15   审核人:   (访问次数)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武船院党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工作程序

(一)申报人对照各系列申报资格评审条件文件,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1)交至所在单位(部门);

(二)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有关文件,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等进行初审,信息汇总并打印盖章后,报送至职改办(纸质版及电子版)(12月17日16:00前完成);

(三)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四)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人员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交至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填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教师序列填第8页、实验序列填第10页后交至院职改办12月23日12:00前完成

(五)基层专业(学科)评议组8个二级学院、公共课部、工业中心、马院与士官学院及辅导员分别组成11个评议组评议推荐并在《评审表》上签署初评意见及表决结果后报院职改办同时提交书面评议报告(包括评议组组长、成员、评议时间地点、评议结果汇总等)12月27日16:00前完成)。

(六)组织认定

学院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评审会议。

(七)结果公示与上报

院职改办将认定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八)结果备案

学院按要求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结果省职改办备案

工作要求

1、申报人必须据实提供学历、资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严格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周密组织,指导教师申报,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退回。

3、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迫统一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进行;各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送材料。

 

附件1: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

 

 

院职改办    

20211215

附件【附件1-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XX学院).xlsx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