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6号)及《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院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鄂人社发〔2018〕2号及鄂人社函〔2018〕1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截至2018年3月7日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二级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学校负责组织推荐申报,由湖北省人社厅组织评审。本次选聘,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7日。
符合鄂人社发〔2018〕2号文件中第八条之规定,现受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可申报竞聘二级岗位。满足鄂人社发〔2018〕2号文件中第十条的,可直接申报认定二级岗位聘用资格。二级岗位竞聘条件见鄂人社函〔2018〕137号文件。
申报竞聘或直接认定二级岗位的有关成果和业绩应为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取得。
二、本年度二级岗位推荐职数
本年度省人社厅批复下达我单位的二级岗位职数共2个。
三、有关程序和要求说明
1.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文件和精神的学习传达(2018年4月28日前)。
2. 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文件和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核准表》及《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申报竞聘二级岗位的按照鄂人社函〔2018〕137号文件中的条件类别分类分条填写支撑材料目录;申报认定二级岗位的按照鄂人社发〔2018〕2号文件第十条对应的项目填写支撑材料目录。
申报人员应同时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身份证、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证书、成果和业绩材料(成果和业绩材料包括两部分:条件类材料;其他类材料)。
申报并提交材料支撑材料时间:2018年5月2日上午12:00前。
3. 所在党总支考核推荐。
所在党总支根据鄂人社发〔2018〕2号文件第八条及其相关工作和平时表现,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廉洁情况、职业道德情况,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团队建设情况,所从事专业在所在领域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推荐,撰写综合考核推荐材料。
申报人所在党总支将综合考核推荐材料(总支盖章)和“核准表”(本人签字)、“材料目录”(本人签字)的纸质及其电子版、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并于2018年5月3日上午12:00前交人事处。
4. 材料审核。
人事处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5. 学院组织评议委员会评议推荐。
6. 学院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7. 公示及材料整理上报。
不详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岳老师(电话:84803730,qq:84771162)
附件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
附件2:《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
附件3: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核准表
附件4: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材料目录
人事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