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947号)、《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731号)及《武汉船院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方案》(武船院发[2015]35号)的相关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工作安排及单位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需进行湖北省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次考核的人员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经湖北省核准受聘到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本次需考核人员为:熊仕涛(专业技术二级)、崔西武(专业技术三级)。
二、考核内容及工作程序
按《武汉船院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方案》(武船院发[2015]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及程序安排
1. 个人履职总结:2017年2月20日前完成。考核对象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交《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至人事处,并准备述职材料。
2. 组织述职测评:2017年3月3日前完成。举行聘期考核述职测评会和个别谈话。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
3. 考核等次公示。校园网上公示考核等次结果。
4. 考核结果上报。3月上旬完成考核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及考核结果材料等汇总报省人社厅备案。
附件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附件2:考核量化测评表
人事处
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