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实训教师公告》等文件和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为切实做好2021年实训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本单位2021年实训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实训教师面试结果,确定进入我院实训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岗位序号 |
用人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所需专业 |
姓名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实训教师 |
机械类、自动化类 |
张鹏 |
2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实训教师 |
轮机工程 |
田彪 |
3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实训教师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张磊 |
4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实训教师 |
机械设计与制造、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李书鹏 |
5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实训教师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
黄罗朋 |
6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实训教师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无线电物理 |
张文超 |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资格复审按《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实训教师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进行,采取资料原件送审的方式进行。
1.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相关原件审验后现场退回):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需张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层次学历认证材料;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流水等(须至少提供其中两项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海龄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船员服务簿。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院人事处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学历认证材料说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由本人进行注册,在线验证并打印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认证信息。
2.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 请各位考生加强与我院人事处的联系。如考生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4:30前仍未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的,按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人
学院综合行政楼三楼人事处招聘办公室(304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84803730)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