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1-10-07   审核人:   (访问次数)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等文件和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为切实做好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本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面试结果,确定进入我院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代码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所需专业

姓名

42000111500021001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赵德斌

42000111500021002

机械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王海涛

42000111500021003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车辆工程

王文博

42000111500021004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轮机工程

王飞显

42000111500021005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船舶与海洋工程

郑亚雄

42000111500021006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

钮嘉颖

42000111500021007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徐蓝青

42000111500021009

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

专任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杨小漫

42000111500021010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设计学,设计艺术学

肖文倩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时间:202110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资格复审按《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进行,采取资料原件送审的方式进行。

1.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相关原件审验后现场退回):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需张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层次学历认证材料;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流水等(须至少提供其中两项材料)。注: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院人事处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学历认证材料说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由本人进行注册,在线验证并打印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认证信息。

2.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 请各位考生加强与我院人事处的联系。如考生于20211015日下午4:30前仍未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的,按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人

学院综合行政楼三楼人事处招聘办公室(304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84803730)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107

附件【附件.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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