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强学校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学校拟面向海内外引进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0年,是新中国首批军工学校之一。学院1998年成为教育部首批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1999年由中央转为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学院先后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全国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院是全国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首批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商务贸易学院、士官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并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和工业中心。开设50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群2个,国家示范校重点专业、国家优质校骨干专业等国家级专业1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重点专业25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海员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项目1个。
二、引进计划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计划引进博士人才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
(二)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7)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8)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以前。
(三)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学院成立9人及以上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试讲、业务能力考察、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专家组通过考核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的人选。
体检和心理测试到学院指定的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及备案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拟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防疫须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http://rl.wspc.edu.cn/)网站为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http://rl.wspc.edu.cn/)网站为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wspc.edu.cn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