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9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一)实训教师和医生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考察方式。
试讲和实践操作考察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工作)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实践操作考察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其他岗位
面试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
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工作)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考察包括自述及抽签问答两部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注:考生在面试各环节中,包括但不限于PPT、板书、自述、问答等,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有可能影响公平的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根据招聘岗位和入围考生情况,共设5个小组分两天进行面试。A组:计算机组(岗位18);B组:申办员和管理组(岗位8、21、22、23、24、25);C组:实训组(岗位3、6、17、19、20、26);D组:电气组(岗位9、10、11、12、13);E组:机械建筑组(岗位1、2、14、15、16)。其中C组(实训组)另设6个实践操作考察考场,对实训教师和医生岗位的考生进行实践操作考察。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7月13、14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候考时间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8号教学楼)以及相关专业实训室场地。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于规定时间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8号教学楼)805室候考。
可在百度地图中搜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实训大楼”。
五、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按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侯考室。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六、面试程序
(一)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二)考生开始试讲,同时计时员开始计时,试讲完成后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实训教师、医生岗位的考生试讲完成后进行实践操作考察。
(三)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四)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亮分采用“隔位报分法”,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计算
实训教师、医生岗位的试讲占总成绩的40%,实践操作考察占总成绩的60%;其他岗位的试讲占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考察占总成绩的40%。
七、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百分制的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即面试分数须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明确)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 html/sydwzp/)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学院人事处:027-84803730
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4803850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任何培训,不指定考试资料用书,请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
附件:
1. 2019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2. 面试人员名单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