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2016-08-04   审核人:   (访问次数)

 

为认真做好2016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要求,现将2016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各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当场打分,在计算总成绩时按规定比例进行折算。

1. 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工作)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试讲8分钟、考官提问3分钟。

2. 综合素质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3分钟和考官提问、考生对答3分钟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均包括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两个环节。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入围考生情况,共设3个考场,第一考场和第二考场为试讲考场,其中:第一考场为辅导员岗位试讲考场,第二考场为专任教师及机关行政类岗位试讲考场;第三考场为综合素质考察考场(包括辅导员岗位、专任教师及机关行政类岗位等所有公开招聘岗位的考生)。

1. 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考官人数均为7人。

2. 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兼核分员),1名记分员(兼记时员)。监督员(兼核分员)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在纪检监察人员中选派;记分员(兼记时员)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在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3. 确定面试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笔试成绩排名,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考生。面试考生确定后,由武汉船院人事处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武汉船院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提前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1. 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2. 考生开始试讲或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同时记时员开始记时。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分考场交叉进行。

3. 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4. 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5. 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中,试讲占总成绩的35%,综合素质考察占总成绩的35%。

2)百分制的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6. 总成绩计算

本年度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考核、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学院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根据需要,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现状进行综合复审考核。对综合复审考核合格、学院研究同意后的拟聘人员,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对体检、综合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报考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人力资源”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报批

学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等资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审批。

学院接到省人社厅下发的聘用人员通知后,对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十、面试时间、地点

1.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81283017:00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考生须按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侯考。所有面试考生均须于812日上午720前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7号教学楼7205教室侯考。

2. 面试地点: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7号教学楼二楼(7号教学楼即“畅海楼”,位于图书馆北侧),可在百度地图中搜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畅海楼”。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人才招聘”专栏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480385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任何培训,不指定考试资料用书,请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

 

201684 

 

 

附件:

1.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2.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与要求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附件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岗位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1

114230045821

罗薇

3001091026002教学信息化管理岗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教育技术学,或高等教育管理,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2

114230161424

付睿

3

114230023908

陈龙

4

114230025325

冯倩文

3001091026003教学干事岗位

机械类专业

5

114230025822

腾浩

6

114230030909

俞捷

7

114230142414

兰慧

3001091026001财务专业技术岗位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8

114230041313

吴延晴

9

114230162807

朱琳

10

214230110124

庞金巍

3001091026006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1

214230102315

田雪娅

12

214230131211

杨露

13

214230121508

史皓

14

214230132115

于丹丹

15

214230172319

方健

16

214230102204

张露

17

214230105127

谭菲

18

214230121915

邹敏慧

19

214230105423

彭秋霞

20

214230124411

雷丽

21

214230121929

王文璇

22

214230172326

邓玉洁

23

214230112910

刘雯

24

214230090224

程思慧

25

214230112415

匡秋

26

214230113218

吴蓉

27

214230123026

龚琳淋

28

214230133507

牛平平

29

214230110311

杨易

30

214230134027

韩坤

31

214230122506

黄相飞

32

214230132628

聂思芹

33

214230170113

宋琼

34

214230180213

彭继宏

35

214230111402

范晓东

36

214230121716

叶烜

37

214230170720

李晓云

38

214230111310

华蜜

39

214230132919

刘镇乔

40

214230113321

刘心砚

41

214230181022

程淼

42

214230103018

于雨晴

43

214230120418

张宝丽

44

214230181129

何念

45

214230100825

刘佳

46

214230171722

朱思然

47

214230103702

马潇潇

48

214230110605

许珍珍

3001091026004专任教师岗位

思想政治教育

49

214230181420

尉文静

 


附件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与要求

 

招聘

岗位

专业要求

面试方式与要求

辅导员

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 试讲:考生围绕如何开展辅导员工作作8分钟讲解,使用PPT或板书均可,讲解完毕专家提问3分钟。
 2.
综合素质考察:由本人先自述3分钟,内容不限,主要展示自身的特点与优势,自述完毕当场抽题作答,专家提问3分钟。

专任教师岗位

思想政治教育

1. 试讲: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结合本人所学专业,就该专业方向目前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国内研究水平,本人对该专业的掌握程度,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作8分钟讲解,使用PPT或板书均可,讲解完毕专家提问3分钟。
 2.
综合素质考察:由本人先自述3分钟,内容不限,主要展示自身的特点与优势,自述完毕当场抽题作答,专家提问3分钟。

机关行政类岗位

财务专业技术岗位:会计学(或财务管理)

1. 试讲: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结合本人所学专业,就开展本岗位的工作思路、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存在问题,本人对该专业的掌握程度,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作8分钟讲解,使用PPT或板书均可,讲解完毕专家提问3分钟。
 2.
综合素质考察:由本人先自述3分钟,内容不限,主要展示自身的特点与优势,自述完毕当场抽题作答,专家提问3分钟。

教学信息化管理岗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教育技术学,或高等教育管理,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教学干事岗位:机械类专业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集中管理。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有事必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如上厕所,必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

六、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主考室接受面试。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面试岗位和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姓名、家庭成员等任何有关个人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面试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休息,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侯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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