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和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为切实做好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本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湖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国统考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湖北省人社厅公布的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资格复审按湖北省人社厅公布的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进行,采取资料原件送审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相关原件审验后现场退回):(1)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省直统一公开招聘》(附件2,需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本人详细简历;(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认证证书或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注: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武汉船院人事处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学历认证说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由本人进行注册,在线验证并打印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认证信息。硕士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认证信息。
注: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请各位考生加强与我院人事处的联系。如考生于2016年8月2日下午5:00前仍未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的,按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人
学院综合行政楼三楼人事处招聘办公室(304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84803730)
四、所有上述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时间预安排
面试工作按省人社厅备案同意的《2016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面试具体安排按学院人事处通知进行。
请考生留意我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信息。
附件: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
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省直统一公开招聘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