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6-04-22   审核人:   (访问次数)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03月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10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以“立足船舶、服务军工、面向社会”为办学定位,“以人为本、质量立院、特色创优”为治校方针,学院先后被列为国家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10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之一,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全国“最具就业竞争力20强职业学院”。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学院坐落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武汉市中心城区,南濒月湖,北临汉水。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前来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及专业

1. 创新型科研人员。(理工科类)

2. 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专业不限)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具备的条件

1. 基本条件: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都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 年龄条件:50周岁及以下,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3. 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称条件:(1)创新型科研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业绩条件:

1)创新型科研人员要求在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近五年取得的科研成果中至少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两项: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在相关技术领域或工程项目中为核心成员,主持省部级科研或技术成果1-2项以上;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励2项;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被SCIEISSCIAHCI收录3篇以上;

参与企业或科研院所重大技改项目,或为企业或科研院所解决技术难题,为企业或科研院所节省资金10万元以上;

获国家级发明专利。

2)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近三年须主持过1项及以上国家级项目,且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须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一级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

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教师奖,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1. 基本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统一纳入事业编制,在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目标,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学校同职称(级)教职工同等待遇。

2. 岗位津贴:引进的创新型科研人员每年可享受4-6万元的岗位津贴;引进的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每年可享受3-5万元的岗位津贴。

3. 一次性安家费:为创新型科研人员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0-50万元;为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0-3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到后,可支取安家费的50%,余下的50%的安家费按协议服务期逐年平均支付。

4. 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经费:为引进人才提供1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同时学校为引进人才组建教学团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5. 项目研究室:为引进的人才提供40-120㎡项目研究室。

6. 引进的特殊人才的待遇,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与引进人员协商确定。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职责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完成所聘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外,还应该完成如下主要工作任务:

1. 承担教学任务:

1)创新型科研人员:积极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2)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负责相关课程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讲授本学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2. 扩大学校影响力:

1)创新型科研人员:引进国内外最前沿的科研成果,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扩大我校的对外影响,提升办学能力和该学科在国内的影响力。

2)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负责组织本领域高水平学术会议,每年至少举办1次高水平学术讲座。

3. 建设团队与培养骨干力量:

1)创新型科研人员: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并协助增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为学校创造经济、社会效益。

2)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在聘期内创造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教师1人至2人,使他们尽快脱颖而出,成为本专业的骨干力量。

4. 开展科技服务:

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开展对外科技服务,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中取得明显成果,取得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

5. 创造科研成果:

1)创新型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教科研成果应用于学校教学改革。聘期内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的名义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不少于两项:

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

主持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到帐经费累计达50万元;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被专业检索期刊索引或全文转载1篇;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获得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1项。

2)国家级教育、教学名师:聘期内至少主持申请并立项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至少1项),或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10万元。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并策划争取国家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6. 服务期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每3年为一个聘期。

五、应聘程序

请有意来我院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登录“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并将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有效时间段内的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学术成果、主持或参与的教科研项目清单等材料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发送到人事处邮箱或邮寄到学院人事处。

提交应聘材料者经学院初选后,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面试或面谈,符合学院引进条件者学院将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430050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4804767  027-84803730

电子邮件:rsc@mail.wspc.edu.cn(如邮箱投递简历,邮件标题请注明“高层次人才应聘”)

学院官网:www.wspc.edu.cn

欢迎应聘人员于2016930日前来信、来函、来校联系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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