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院发展的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1998年教育部首批设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10年3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立足船舶、服务军工、面向社会”为办学定位,“以人为本、质量立院、特色创优”为治校方针,半个多世纪以来,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各级各类人才5万余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资格条件一览表》)。
6、年龄要求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
(二)岗位条件:
(见《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
2.网上预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2号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行政楼306室,电话027-84803730)。
(三)报名要求
1.通过在相关专业高校或网络上发布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采取网上预报名方式。
需提交的资料:(1)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专项公开招聘》(在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打开链接下载填写);(2)本人简历;(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认证证书或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注: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采取网上报名的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rsc@mail.wspc.edu.cn,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字样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
学历认证说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由本人进行注册,在线验证并打印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认证信息。硕士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认证信息。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人员拟定
在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结合报名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工作)能力、综合素质拟定面试人员范围。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项公开招聘总成绩计算:综合素质测试(占40%)+专业面试(试讲)(占60%)。
七、政审考察、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考察、体检人选。
对综合复审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具体要求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综合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报考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公示、聘用报批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校园网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上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
学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等资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审批。
学院接到省人社厅下发的聘用人员通知后,对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4804769(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1.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专项公开招聘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