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院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院办、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面试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院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面试工作。
二、资格复审
根据人社厅下达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报人社厅批准。)
三、面试内容
面试的内容包括教学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个方面。
在学院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14人的面试考核专家组,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省人社厅委派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等人员组成。面试考核专家组由教学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个小组组成,其中考核专家的三分一由省人社厅委派。
1、教学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经与考核专家组及应聘人协商后确定相关内容。
教学试讲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1位),即为该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
2、综合素质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3分钟和评委提问、考生对答5分钟的方式进行。评委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1位),即为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察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中,教学试讲考核成绩占60%,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40%。
教学试讲成绩和综合素质考察成绩中的“总体印象分”其中有一个平均分低于24分者,不得录用。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参加全省统考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对于经省人社厅批准同意组织进行的部分专业性很强的特殊岗位的专项公开招聘,其报名人员参加专项公开招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考核、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学院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根据需要,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现状进行综合复审考核。对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排序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其拟聘与否需经学院综合评价研究后确定。
对综合复审考核合格、学院研究同意后的拟聘人员,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综合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报考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校园网上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
七、聘用报批
学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等资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审批。
学院接到省人社厅下发的聘用人员通知后,对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八、时间安排
1、专项公开招聘计划经省人社厅审定后在校园网上公布,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时间为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18日下午5:00。地点:人事处招聘办公室。
2、参加省直统一公开招聘入围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4日上午8:00至5月18日下午5:00。地点:人事处招聘办公室。
3、对报名参加省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已入围的人员,符合专项公开招聘专业岗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其面试只进行一次,可根据其报考的岗位(指省直统一公开招聘、或专项公开招聘)、分两类岗位分别参加排序,择优录取,并优先录取省直统一公开招聘岗位。
4、参加省直统一公开招聘入围人员经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其面试时间和学院组织的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经资格审查后符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只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其内容与程序与省直统一公开招聘相同。
5、对拟聘人员考核和体检、在校园网公示的时间在6月中旬。
6、经报省人社厅审批后于6月下旬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九、本面试方案经学院办公会2012年4月17日讨论通过,并报省人社厅备案。本方案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