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职改办:
你办《关于报送2012年度全省文化艺术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安排通知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方案组织2012年度文化艺术行业高、中级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文化艺术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12年全省文化艺术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专业
凡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拟参加省文化厅职改办组织的湖北省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高中初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专业具体包括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共二十七个专业类别,详见《湖北省文化艺术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二、测试内容和方法
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艺术和群众文化专业的高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均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图书资料和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水平能力测试采取开卷笔试、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面试答辩和笔试同期举行。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1、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由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职改部门填写《湖北省文化艺术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花名册》(请报送电子版),统一到我厅职改办办理报名手续。我厅职改办不受理测试人员个人报名。
2、报名时需审核参加测试人员学历证书和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留存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笔试人员填报《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笔试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面试人员填报《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面试人员还需同时提供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已发表的或未发表但已产生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论文或科研成果一式一份。所有报名材料用档案袋一并装好上交我厅职改办。
3、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收取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费:高级100元/人、中级50元/人、初级20元/人。
4、报名时间、地址及电话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7号省文化厅二楼0205室(省文化厅职改办)。
联系电话:(027)68892341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2、面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至13日
笔试和面试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艺术学校),具体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126号,考点联系电话:(027)87564779。
笔试人员于2012年5月12日下午持本人身份证到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面试人员的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测试相关要求
1、文化艺术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答题范围,不举办培训班。
2、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3、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要在对报名时所提交的论文或科研成果答辩的同时进行专业能力的现场展示,其中演奏人员应自带本专业乐器,其他专业人员要提供能反映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1—2件供面试专家评分。面试现场备有钢琴、CD机。
六、测试结果和成绩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批后,由评委会办公室下发合格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起三年内有效。2010年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2012年评审继续有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所申报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