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6-06-22     (访问次数)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新进从事教学、思政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以及近年入职应取得而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参训教师于6月23日至6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

照片要求: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80像素,高度240像素,格式:JP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眼镜等遮挡。

三、培训安排

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认定的承训点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原则上在8月15日前完成。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师资培训平台”)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学习网络课程。线上学习时间:2026年7月7日-8月20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组织。校本研修期间,各参训高校还应根据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指导学员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校本研修须在8月20日前完成。

四、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三门成绩组成,成绩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采取合卷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类别为案例分析题,满分100分,着重考查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初步定于8月25日进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采取中心评分、线上学习评分与校本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各参训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论文提交时间为8月16日-8月20日。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的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补考;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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