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一般行政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30   审核人:   (访问次数)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的评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武船院发[2018]32号)并结合学院全员聘用工作情况,现对2021年一般行政职务评审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聘用在管理岗的一般行政管理干部。

二、有关说明

1.一般行政职务的评审严格按照武船院发[2018]32号文及相关政策精神执行。一般行政职务的晋升原则上应逐级进行。

2.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定编定岗及新一轮全员聘用实施方案》(武船院发[2018]19号)及各单位部门2018年全员聘用方案和职数分解方案为基础,职数和职务比不得突破。

3.各申报人员申报的一般行政职务占用各单位部门岗位职数(主任科员占用中级职数,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占用初级职数)。各单位部门应在本单位部门总职数范围内组织一般行政职务的申报、推荐。

三、申请及评审认定程序

1.各单位部门职数范围内组织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由职工本人向所聘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各单位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考核推荐,填写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于20211210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

2.学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在学院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进行评审认定,评审认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4.学院结合全员聘用情况对获得一般行政职务的人员进行聘用。

、申报材料清单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见附件)。

2.个人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应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论文、学历、年度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3证明材料

所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论文、各类奖励情况等A4纸张复印装订。

(二)单位(部门)推荐报告

各单位部门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上报推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部门岗位职数设置情况及现聘用使用情况、本单位部门一般行政职务申报人员聘用岗位及所聘用岗位的职级情况、推荐人选情况等。

其他

报送申报材料联系人:人事处刘洁老师;联系方式:电话84803730QQ 25314966

 

附件: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

 

 

                                         人事处

20211129

 

附件【附件: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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