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8-06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评选条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任教师。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人需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条件。

2.申报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3.申报人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每5年不少于6个月。

三、推荐参评名额

高职高专院校每校1人。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上报材料(见2020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附件):

1)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张印制,附表5+电子档;

2)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张印制,附表7+电子档;

3)申报汇总表电子档(附表6);

4)相关支撑材料1份(须装订成册、内附目录)+电子档,具体内容及装订要求详见省厅通知。

3.各教学单位将推荐人相关材料于825日下午17:00前报人事处曹老师,联系QQ8156849,联系电话:84803730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2.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

3. 2020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附件。

 

人事处

202086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doc已下载
附件【2020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附件1-8.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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