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05-22   审核人:   (访问次数)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武船院党发【2017】48号),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学校2018年在岗在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依据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和工程系列按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船院发【2017】4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船院发【2017】41)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船院发【2017】42)执行,其他系列以及42号文没有包含的工程系列类别依照省职改办颁布的申报评审条件文件执行。

三、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时间:523-525日)

1、个人报名确认。按“2018年度职称评审报名及相关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资格预审核的通知”(人事处,2018423日)确认报名。

2、申报人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525中午12:00前。评审费按照《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规定收取,申报高级职称收费标准为400元/人参加校外水平能力测试的300/人;中级职称收费标准为200元/人;初级职称收费标准为80元/人。

3、职称评审材料提交培训(525中午12:40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参加培训的人员:全体职称申报人员和各教学单位具体工作人员1人)。

(二)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528- 68日)

学历资历资格条件由人事处审核;教育教学资格条件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教学实践资格条件由所在教学单位并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科研成果资格条件由科研处审核。

申报人对照条件填写资格审核表相关项目及具体内容,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各相关部门审核,院职改办汇总审核。

审核要求:审核人签字、审核部门盖章、审核时间。

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登录数字化校园补充完善各项信息。528

(2)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等信息。

(3)申报人填写并打印资格审查表(上述信息以数字化校园中信息为准)。

(4)申报人将资格审查表3份及支撑材料交至所在部门。(530上午

(5)各部门将申报人各项资料汇总后交至院职改办。(530下午下班前

(6)院职改办审核基本信息后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530-68日)

(7)院职改对申报人资格审定并对申报人所在部门通报资格审核结果,发放《评审表》。(612日)

2、综合材料审查时间:612-622日)

申报人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支持材料。科研处负责审查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材料;教务处负责审查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考核等材料;校企合作交流处负责审查校企合作等材料;工会办公室负责审查荣誉类等材料;人事处负责审查进修培训、年度考核等材料;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审查学生教育工作等材料;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查教学实践类、指导青年教师等材料。

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报人在网上进行职称申报并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后生成综合材料一览表

(2)申报人如需增加信息需按各材料指定方式录入并审核。

(3)综合材料审查期间的每周三为信息录入问题处理日,如申报人遇系统故障等问题到职改办进行集中处理。

(4)申报人将系统生成的综合材料一览表打印(A3幅面)签字并按综合材料一览表顺序装订支撑材料后交至所在部门。

(5)各部门将本部门材料汇总后交至院职改办。

(6)职改办审核申报人一览表及支撑材料规范情况。

3、材料公示(时间:623-629

    综合材料一览表在校园网人力资源“专技职称”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4、申报人填写《评审表》并提交至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填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后交至院职改办。(74日)

5、基层专业(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并在《评审表》上签署初评意见后报院职改办同时提交评议报告(包括评议组组长、成员、评议时间地点、评议结果汇总等)时间:75-78日)

6、组织评审

学院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

7、结果公示与上报

1)结果公示与审定

院职改办将评委会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

2)结果上报

学院按省职改办要求进行推荐上报或成果备案

四、支撑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装订及顺序

申报人将各部分资料分别装订,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资料类别名称,并在每部分材料前附加目录。

1、个人签字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签名处应手写)。

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3、《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教案(仅限高校教师及实验技术)。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由课程所在单位教研室主任、单位部门)、教务处审核。年核定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4、按综合材料一览表顺序装订支撑材料。

(二)材料的要求

1、要求实事求是、规范整齐。填写各类表格时,须逐栏填报,做到材料齐备,内容齐全,印章明晰,文字必须清晰可见,尤其是公章要能清晰识别。

2、所有学术成果必须与本人申报职称系列专业一致或相关,否则不列入评分范围。

3、所有材料均用A4型纸复印装订成册。目录填写的页码须与材料编写的页码相一致提供的原件应按复印件装订顺序整理装袋。

五、其他

1、申报人必须据实提供《一览表》中所列内容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731日教学考核及班主任考核数据为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至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十个学期的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数据为2013年度-2017年度五年的考核结果,其余材料有效期为现任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至2018731日

3、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12月31日。

4、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上报材料要逐项审查,依照原件核实和初审,严把质量关。各申报人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送材料。

 

  院职改办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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