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05-20   审核人:   (访问次数)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及《关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629号)等文件和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为切实做好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本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省直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通过发布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经对投递应聘简历的初步审查和筛选,确定进入我院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1

龙广富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2

王瑜德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3

左毅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4

曾熊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5

程仁杰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6

葛艺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7

侯贵文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8

胡舒乐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9

李金平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0

李林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1

谭菲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2

王昊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3

肖凯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4

元梅竹

辅导员岗位

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15

康健

专任教师岗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机械工程)

16

李兆东

专任教师岗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机械工程)

17

张甜

专任教师岗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机械工程)

18

范俐

专任教师岗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或机械工程)

19

刘远志

专任教师岗位

车辆工程(汽车)

20

孙仲立

专任教师岗位

车辆工程(汽车)

21

崔进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2

罗英勤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3

毛青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4

辛辰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5

于馨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6

张光明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7

郭佳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8

罗志明

专任教师岗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

29

洪敏

专任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工程

30

刘国庆

专任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工程

31

张琳琅

专任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工程

32

倪军

专任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工程

33

邱鹏

专任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工程

34

张倩

专任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工程

35

孙淑侠

专任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工程

36

高亚坤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轮机工程

37

杨双齐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轮机工程

38

秦辉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轮机工程

39

步佼哲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暖通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40

张宏瑞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41

龚成林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42

项勇兵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43

程平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或焊接技术与工程)

44

王静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或焊接技术与工程)

45

肖斌建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或焊接技术与工程)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65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资格复审按《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进行,采取资料原件送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1)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专项公开招聘》(在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打开链接下载填写);(2)本人简历;(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认证证书或学籍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注: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院人事处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注: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采取现场报名并已经提交上述资料的考生,只需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院人事处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请各位考生加强与我院人事处的联系。如考生于2016527日下午500前仍未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的,按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人

学院综合行政楼三楼人事处招聘办公室(304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84803730

四、所有上述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工作预安排

面试工作按省人社厅备案同意的《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进行,面试具体安排按学院人事处通知进行。

请考生留意我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专项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信息。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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