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一般行政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0-10-29   审核人:   (访问次数)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的评定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武船院发[2018]32号)并结合学院全员聘用工作情况,现对2020年一般行政职务评审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聘用在管理岗的一般行政管理干部。

二、有关说明

1.一般行政职务的评审严格按照武船院发[2018]32号文及相关政策精神执行。一般行政职务的晋升原则上应逐级进行。

2.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定编定岗及新一轮全员聘用实施方案》(武船院发[2018]19号)及各单位(部门)2018年全员聘用方案和职数分解方案为基础,职数和职务比不得突破。

3.各申报人员申报的一般行政职务占用各单位(部门)岗位职数(主任科员占用中级职数,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占用初级职数)。各单位(部门)应在本单位(部门)总职数范围内组织一般行政职务的申报、推荐。

三、申请及评审认定程序

1.各单位(部门)在其职数范围内组织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由职工本人向所聘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各单位(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考核推荐,填写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于20201113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

2.学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需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的申报人员,测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在学院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进行评审认定,评审认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4.学院结合全员聘用情况对获得一般行政职务的人员进行聘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见附件)。

2.个人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应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论文、学历、年度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一份。

3.证明材料。

所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论文、各类奖励情况等,按A4纸张复印装订。

(二)单位(部门)推荐报告

各单位(部门)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上报推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部门)岗位职数设置情况及现聘用使用情况、本单位(部门)一般行政职务申报人员聘用岗位及所聘用岗位的职级情况、推荐人选情况等。

五、其他

报送申报材料联系人:人事处刘洁老师;联系方式:电话84803730QQ 25314966

 

附件: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

 

 

                                          人事处

20201029

附件【附件: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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