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的通知
2019-12-11   审核人:   (访问次数)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管理办法(修订试行)》(武船院发[2015]38号)及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五、六、八、九、十一岗位等级)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工作,按武船院发[2015]38号及相关纪要精神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历申报条件、评议办法、评议细则进行评议打分,并按相应岗位等级综合排序。

二、竞聘范围

201912月31日在册在岗在聘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划分及本年度各岗位等级有效竞聘指标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和专业技术非主体岗位。

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是指自2015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期间,履行过教育教学职责并承担了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且按定编定岗及全员聘用的相关文件规定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岗位则为非主体岗位。

2. 本年度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有效竞聘指标

按武船院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可纳入本次岗位等级竞聘的各岗位等级有效竞聘指标为:专业技术五级3个;专业技术六级9个;专业技术八级15个;专业技术九级19个;专业技术十一级26个。

四、评议细则中有关时间结点的说明

1. 专业技术主体岗位、非主体岗位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12月31日。

2. 评议细则中资历年限、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科研能力的有效时间截至201912月31日,资历年限以申报人已取得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为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科研能力一般以近五年为限(任现职务级别资格不足五年的,从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计算),年度考核及学期考核均为有效时间跨度内的考核结果。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1. 学习动员。各部门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布置相关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各基层单位(部门)和相关审核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初审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各二级单位及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工会办、学工处、校企合作交流处、国资处等部门的具体收集材料和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2月13日15:00前报人事处,同时将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说明会。

2.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各部门汇总后将《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汇总表》于12月1615:00前交至人事处。

3.各部门将申报人员提交的《武汉船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申请表》(本人手写签名)汇总后于12月2715:00前交至人事处。

  1. 申报人在网上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申报并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后生成申请表。

  2. 申报人如需增加信息需按各材料指定方式录入并审核。

  3. 综合材料审查期间的每周三为信息录入问题处理日,如申报人遇系统故障等问题到人事处进行集中处理。

  4. 申报人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签字后交至所在部门。

  5. 各部门将本部门材料汇总后交至人事处。

  6. 人事处汇总全校信息后进行材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曹莎莎(QQ:8156849,电话:84803730)


附件1: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汇总表


 

 

 

学院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1912月11

 

附件【附件1: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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